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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一小区业主质疑公共收益去向 欲罢免业委会
广州业主委员会律师网/周滨律师网
专著:《律师说法:物业管理典型案例评析》
2017-03-02 10:17:00来源:华西都市报
这几天,位于自贡南湖的某高档小区的业主们,质疑该小区业委会的合法性,认为小区广告、游泳池租赁等收入去向应该进行公布。同时,反对用小区公摊面积人行道,设立收费停车场。2月28日,该小区二十余位业主提出希望罢免业委会。
质疑合法性 业主欲罢免业委会
“事情的导火索,是春节前业委会擅自决定,引入一家第三方停车公司,把属于小区公摊面积的外围人行道封闭,准备收取业主们临时停车费。”该小区业主封先生介绍,所有过程既没有征求意见,也没有公开,而且外包给该公司的场地使用费,价格仅仅只有4000元/月,这是否合理?
第二个矛盾,是业主们质疑小区公共收益的去向。“业委会成立几年来,从来没有和业主们商议过任何事情,擅自把小区广告位低价出租,也从来没有公布过小区广告位和游泳池租赁等收入情况、开支情况。”封先生说。
还有业主质疑业委会的“合法性”。“这个业委会我们都不晓得是好久成立的,也不晓得是通过何种程序成立的。”有业主说。
业委会回应 一切都走合法程序
“关于停车收费的问题,最初是周边的小区都纷纷改造停车场。我们小区常有业主将车乱停乱放。还有不少社会车辆停放到我们的小区外围,所以我们才引进专业的公司进行管理,规避这些问题。”该小区业委会主任杨建英解释,“同时,我们在小区公告栏也进行了多次公示。”
对于今后的停车收费收益,杨建英称,将由全体业主决定如何使用。同事,她向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出示了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自贡市停车场证》和有相关部门鲜章的《自贡市停车场初次(变更)申请表》,证明停车收费是经过了合法程序的。
该小区物管自贡市新诚物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赖先生称,目前小区的广告位、游泳池租赁等公共收益,一部分支出业委会五名成员每人每月500元的办公经费,其次是补充小区维修资金,剩余全部打入业委会专用账户,由业主商量进行支配。
在小区公告栏,记者看到,小区2016年的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了公示。“对于业主质疑业委会‘合法性’的问题,2014年11月12日,红旗乡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组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筹备工作便正式展开。”杨建英称,讲述了当年业务会成立的过程,称是通过一户一票,入户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选举出来的。8名候选人中有5人“双过半”,当选为首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后报红旗乡人民政府审核备案,2月10日正式成立。所以不存在“不合法”的说法。
“小区的公共收益,对其收支明细等须进行公示,同时要获得业主认可。”四川泰逸律师事务所律师龚贵荣介绍,成立业主委员会,也必须进行公示,入户书面征集选票的方式,也是可行的。“根据相关规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重大事项,须经2/3以上业主同意,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