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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涨物管费未谈拢 就按新价位扣费?
2014年03月20日07:02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郭仲然
信息时报讯(记者 郭仲然) 这边厢反对物管费上涨,那边厢银行账户就已被扣取物管费。昨日上午,住在海珠区水蓝郡花园的多名业主向记者投诉称,在业主反映物管公司上涨物管费的投票过程不公平不合法之余,物管公司就先扣款再告知业主已划取费用,引起业主的强烈不满。
涨价未谈拢 扣费先行动
据了解,从去年5月开始,业主们收到小区物管派发的《提升管理费意见征询表》,就物管费将从1.95元/平方米?月上涨至2.95元/平方米?月征询他们的意见,但业主只能在“按原收费标准降低服务水平”和“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1元/平方米?月”二选一。
今年1月21日,业主在小区看见物管发出的一份公示,称物管在海珠区房管局、琶洲街道、居委等部门及业主代表的共同见证下进行投票,54.73%的业主同意提升物管费,但有业主在收集众业主的意见时,却发现有54%的业主并不同意加收管理费。
“公示贴出4天后,我们马上向物管公司提交质疑意见书,要求暂缓涨价计划并重新唱票点票和统计,结果一直被物管公司拒绝。谁知在双方还在争论时,在物管未向业主派发扣费单的情况下,他们就按照新标准从我们的银行账户内划扣物管费”,业主COCO称。
物管不回复 街道不负责
多名业主表示,并不是非要拒绝涨价,但物管不顾业主的意愿就强行收取费用,此举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公示的结果和我们收集的结果有很大出入,所以我们只要求再次公投,却一直遭到物管公司的拒绝”,业主金先生称。
针对此事,水蓝郡花园的物管—广州金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表示,不发表任何意见。而另外一名叫“某凤桂”的主管称,物管公司服务的是业主,没义务也不需要回答记者的任何问题,以此拒绝记者的采访。
另外,琶洲街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回应,街道的确派出了城管部门和居委会相关人员参与了投票过程,但是街道并不是此事的主导部门,只是为房管局、物价部门等搭建平台对接,而街道办对这个投票过程是否合法及投票的真实性不负责。
律师:新物管费超过政府指导价
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程磊律师称,如果物管公司贴出公告,业主在公示期限内有反对意见,业主有权对征询意见表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出质疑和核实,而物管公司应暂缓公布提价决定,并在答复业主意见后再决定是否提价。现在广州金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月未就提价物管费获得业主的同意就划扣管理费的行为不合法,业主有权要求物管公司返还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
此外,据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布的《关于广州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规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为2.8元/平方米?月。现在,上述物管公司收取2.95元/平方米?月的费用,已经超出了住宅最高收费标准,物管公司应向区物价局申请单独核定,获得区物价局核准后方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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