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Contact Us联系电话:13728075815(周律师)
13711200626(程律师)
020-87657762
传 真 :020-87671963
电子邮箱:leicheng19778899@126.com
Whitehouse1978@163.com
执业机构: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州越秀区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三座1101-1103室
最新动态
更多>>代表激辩物管4大焦点
2012年12月22日07:05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立法公众座谈会昨日举行。 记者黎旭阳摄
广州物管立法倾听公众声音 20代表争论3小时 大洋网全程直播
文/记者林亦旻、练情情
昨日上午,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举行《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立法公众座谈会,大洋网全程直播。来自8个界别的20名代表围绕物管四大焦点各抒己见,进行了持续三小时的观点碰撞。
座谈会通过自愿报名方式公开征集相关利益方代表,共收集到66份报名申请,其中有意愿作为业主代表参加座谈会的30人。20名参会代表包括业主代表5名、业委会代表3名、专家代表4名、物业公司代表2名、建设单位代表2名、镇街代表1名、居委会代表2名、行业协会代表1名。
观点
广州大学商学院陈德豪:
我们在广州调查发现只有20%左右的小区有业委会,但真正起作用的不到10%。《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广泛征求意见,力求完善,这是很好的做法。草案最大的亮点是业主自治上更有实操性。
1 政府角色如何定位?
第一个问题主要围绕业主大会筹备组长是否应由街道办或镇政府代表担任?他们在业主大会成立中扮演什么角色?代表观点虽略有差异,但基本认同政府机构应适度引导业主大会的筹备。建设单位代表万思维认为,小区里常常有不同利益诉求的团体,让业主自行成立业委会可能会因意见分歧而难以推进。业主代表彭红忠认为,要淡化政府的影响力,建议政府职责由指导、监督、管理改为配合、服务、监督。
2 业主监事会有无必要?
现实当中,有部分业委会未能正当履行职责,侵占业主合法利益。成立业主监事会是否有必要?
物业公司代表杨建宏认为业委会对公共事务有很大话语权,成立监事会是符合广大业主的利益的。业委会代表吴智强则认为成立监事会并非当下最紧迫的任务,“目前业主对业委会、监事会常常没有概念,还没理解业委会,再增加监事会,可能会使业主感到更混乱。业委会正常运转后再增加监事会更有效果。”
3 酬金制是好是坏?
物业服务收费方式包括酬金制和包干制两种主要方式。酬金制是指物业企业只提取佣金,物业服务中产生的成本由业主承担,在业主缴交的管理费中结算,多退少补。
专家代表程磊一针见血地指出,酬金制和包干制最大的区别,就是对物业公司的财务监督要求非常高,而且要有非常明确的财务监督的主体,操作上非常繁琐。
不少代表认为,酬金制看起来很美,但实际操作往往难以到位。
4 物管费谁说了算?
近几年,受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广州不少物业服务企业征求业主意见提升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多数代表认同只要程序正当、征得同意,可以适当提高物业收费的价格。
建设单位代表万思维有困惑:“我们公司基本上是做精品楼盘,档次高,但规模小,控制费用往往无法匹配服务,如果超标则审批艰难。”
业主代表张笑梅说,提价如果合情合理我们是支持的。但要制定好公示制度,物管要明示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