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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不做亲子鉴定别想把娃生下来?
来源:信息时报| 2014-04-17 07:04:56| 作者:瞿洁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瞿洁
本版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康健
办理准生证时,丈夫被计生部门要求与还在妻子肚子里的宝宝做亲子鉴定。这样的荒唐事,让白云区的林先生遇到了。这一切,皆因他和妻子均为离异再婚,并未婚先孕,计生部门怀疑存在假离婚超生的可能,“孩子还没出生,违反政策的事实尚不成立,抽取羊水对胎儿和孕妇造成影响谁来承担后果?”在林先生夫妇的坚持和多方协商下,相关部门终于同意他们与街道签订一份承诺书,保证孩子出生后,如有举报或工作需要,要配合街道进行亲子鉴定,才批生育指标。
记者了解到,要求当事人签做亲子鉴定承诺书是很多居委的惯常做法,但有律师指出,这种做法,于法无据,当事人可进行行政诉讼。
林先生的故事
娃还没生
就怀疑不是我的?
“‘单独二孩’的着急办准生证,我比他们还急呢!”林先生看着妻子日渐隆起的小腹发愁,奔波了两个多月,从被要求先做亲子鉴定,再到签定承诺书,至今准生证还是没有办下来。也因此,本打算怀孕15周时就去做的唐氏筛查,现在17周了都没做成。没有准生证,街道免费的检查项目和计划生育保险都不能用。夫妻俩商定,安全起见本周末即使自费也要把该做的检查完成。
林先生是湖南人,妻子祖籍山东,2011年两人通过积分入户并入住白云区黄石街道元邦航空家园。他和妻子均为离异人士,妻子离婚6年带有一孩,他本人则离婚4年,没有生育和抚养过小孩。两人此前一直同居,直到今年过年前发现妻子怀孕了,两人才于2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接下来,两人到居委会递交材料、申请表办理准生证时,林先生认为自己遇上了“这生最荒谬的事情”。
林先生自认完全符合政策规定且手续齐全的申请,却被居委会人员告知,“应黄石街道计生部门给居委会的口头指导(无文件)要求,再婚怀孕后来申请准生证的,要在怀孕4~5个月时先去有鉴定资质的医院做胎儿亲子鉴定”。而考虑到抽取羊水做亲子鉴定对腹中胎儿可能会造成影响,对孕妇本人也是一种伤害,林先生坚决反对,并自此四处奔波咨询,想知道到底是否有这样的相关规定?
漫长的踢皮球
街道计生办:是“区指导做法”
就自己的疑惑,林先生先后向广东省计委、广州市计生局政策法规处、白云区计生局、白云区黄石街道计生办咨询。林先生表示,每次当他要求居委会提供相关要求做亲子鉴定文件时,居委会都当着林先生的面给街道计生办打电话,称这种做法是在“街道计生办指导下”进行的。
林先生又向白云区计生局咨询,“对方没有明确答复,只是说准生证可以办,由他们先调解一下,找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先把证办下来”。经多方协调,林先生被通知可先签订一份承诺书,保证日后万一接到群众举报时,要配合计生部门做亲子鉴定。“我一直想不明白,孩子还没出生,他们就怀疑孩子不是我的?”心里始终无法接受,林先生和妻子拖了一个多月,最后无奈于4月1日与街道计生办签订了承诺书,而计生办则同意15个工作日内完成准生证的审批。
4月14日,记者就林先生情况向黄石街计生办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街道之所以这样做是“区指导做法”,工作人员指出,因为林先生属于再婚之前怀孕,即使符合生育条件,也无法确定孩子的亲生父亲就是林先生。对方强调,签订亲子鉴定承诺只是“群众举报和工作需要时”有用,希望林先生配合进行,目的就是确定孩子是他们夫妻所生,如果没有群众举报的话就无需鉴定。
区计生局:“不可能”,但还是得做
林先生表示,自己在向白云区计生局咨询时,一名杜姓科长曾对他坦言,称确实没有孕期做亲自鉴定的政策规定,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有人采用假离婚的方式骗取生育指标的行为发生。
不过,该科长随即又表示,称区里不可能有要求胎儿做亲子鉴定的要求,可能是街道理解和实际操作中存在偏差。
市计生局:源于处分规定,请“换位思考”
林先生又向省计委咨询,相关工作人员称没有这样的规定,让他咨询广州市计生局。而市计生局相关人员称,要求孕妇做亲子鉴定的依据是广东省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纪律处分规定。但林先生认为,自己没有形成超计划生育的事实,况且还是政策内可生育的对象,“这样的规定跟我们有什么实质关系呢?”疑惑依旧没有解开。
根据林先生提供的电话录音,市计生局政策法规处相关工作人员给他指出,先怀孕、后结婚属政策外怀孕,并称如果提前两个月结婚,什么问题都没有,这是让人逮到把柄、有证据证明肚子里的孩子可能不是他的。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希望林先生换位思考,称街道计生办即使给办理了准生证,孩子生下来也还是要做亲子鉴定,证明是他们夫妇所生。
林先生说,自己问来问去,被踢皮球踢了一个多月,到底是哪个部门指导居委会要求给胎儿做亲子鉴定仍不得而知。4月14日,黄石街计生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林先生的准生证申请已通过相关领导审批,15日开始在居委会进行为期30天的公示。
记者调查
签承诺书是惯常做法
连日来,记者多方调查了解到,市内各区对林先生这种情况的做法不尽不同,即使相同区,不同街道的做法也不一。但一旦觉得有嫌疑,要求签署承诺书仍是很多区的惯常做法,如萝岗区、白云区,以及海珠区部分街道等,都是这样要求。一位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在实际工作中确实会遇到一些情况无法确定、核实不清,这时就需要签一份承诺协议,以便日后核查,并按计生法规执行。
而且,对于这种做法,广州市计生局也没有完全否认。市计生局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称,林先生夫妇作为再婚夫妻,未婚先孕本身就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这样的前提下签订承诺书是需要的,“总要给街道计生人员一点信用保证吧”,否则,计生人员批错了指标后果会比较严重。
律师意见
于法无据,可行政诉讼
对此,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磊指出,胎儿还没有分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还没有发生,虽然签承诺书才发准生证是惯常做法,但有关部门没有任何明确法律依据而采取的做法属于行政不作为,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采取法律途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没有效果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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