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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非常欢迎大家在百忙之中参加搜房网联合信息时报举行的3·15专场论坛,今天主题是:聚焦物管纠纷,业主物管为何频频“闹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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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物业管理纠纷频频发生,纠纷的形式和案件逐渐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请你谈谈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 |
【程磊】国内在物业管理这块做比较好是北京。住建部已经出台了配套的实施细则,多达36个,各方面都非常前列。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对比较滞后,这也是一个问题。我认为尽管部分的管理体制,也是导致纠纷比较重要的原因,比如前期物业服务公司选聘,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时,一般是开发商直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很多情况就是他会选聘自己具有父子管辖、下属企业等。这样建设单位与物管企业单位就有利益趋同性,这就导致一个问题,物业公司不能很好代表业主履行职责,导致开发商前期遗留问题,比如房屋质量不合格,各方面没有按照承诺办事,这些问题被带进了收楼之后的物业管理问题之中。从法律上来说物业企业与开发商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主题,这两个也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但业主法律意识不强,没有这方面意识,他们认为,你是父子企业,开发商遗留问题就找物管解决。这样会导致开发商前期开发问题带入后期管理阶段中。 |
【程磊】业主和物管之间最重要就是合同。只要合同约定明确,大家按照合同各自履行义务到位,物管公司提供完善的物业服务,业主享受服务同时就要履行缴费义务,很多纠纷是可以避免的。就像我们刚刚说到的,很多前期的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开发商与自己直接选聘出来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但规定比较概括、很大体、不详细。对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比如哪些项目是收费的,收费标准又如何,物业服务企业应如何考核,考核标准又是什么,这些重要问题都没有做很明确的约定,只是很概括地约定。因为没有明确合同依据,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在认识上产生相当大的分歧,比如某项服务应达到什么标准,物管公司认为我达到了,业主可能不认同,这就产生分歧。所以,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不明确也将导致之后物业服务的纠纷频频发生。 |
【程磊】还有物业企业角色错位,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从现实来讲,绝大部分的物业企业,比如在广州,都是比较规范的,但不排除一些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不规范或者角色错位,没有端正自己的角色问题。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是一种平等法律主体,是一个委托被委托,聘用被聘用的关系。我委托你对这个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我们缴纳物业费用是一种平等的、委托被委托的关系。但很多物业服务企业没有这方面意识,他觉得自己是在“管理”而不是“服务”。这两个字也有很大的区别,在很早的时候物业管理企业,现在都叫做物业服务企业,这是理念变更。但很多物业服务企业对这种角色还是没有定义好。 比如说,业主不缴费物管公司就罚款,但其实物管公司是没有罚款权的。再比如说使用停水停电这种激烈的方式要求业主缴费。这种方式是强迫业主接受管理,而不是接受服务。这种是物管公司的一种角色错误,没有端正好自己角色,还有就是本身一些行为不合规范。收费提供服务但不尽如人意,或者收费不服务,这也是导致纠纷的另一原因。 |
【主持人】谢谢律师,介绍非常详细,不知道戴教授有什么想法? |
【戴霞】我们这算是很小的小区,只有两百多户,但还是比较困难,但最后还是成功进行了。你物管公司说物价上涨,你把成本告诉大家,如果不调整肯定服务就会下降,大家也觉得合情合理也会愿意接受。我们小区管理费原本是1.98元,后来调整到2元,也是顺理通过了。如果说没有法律规定,我们连业委会都没有成立,但也很顺利。业委会本身成立是不是严格依法办事,业主跟物管关系如何调整,法律没有规定也有规定。 |
【主持人】戴教授也说到业主委员会各种纠纷产生比较多的一个参与者,这是一个组织,也是一个矛盾参与者。其实现在很多人对于业主委员会,包括购房者、小区业主,都不知道它在小区中到底是怎么样的组织,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是不是有对这个进行规定,还是在这方面法律还是比较空缺?业委会在小区应该是怎样一个角色?这只是小区一个组织还是一个什么团体? 我们可以这样区分:所有的业主集合起来成为小区业主大会,这个业主大会是小区最高权力机构,是有这个决策权,你有任何公共事务都由业主大会形成决议、表决。有一些事项要求专有部分占建筑物三分之二面积的业主通过,有一些则是业主人数要占三分之二才能通过,还有一些需要专有部分面积以及人数都过半了才能进行决议。 业主大会形成决议之后具体执行就由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委员会说白就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本身是没有决策权,只有执行权,把业主的意见落实到实际,转换成执行力。 |
【主持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
【主持人】现在很多小区在成立业委会的时候都有这样的初衷:我现在对目前的物业管理公司不满意,我要成立物业会为了可以更换物管公司。这样想法是否成熟呢? 但在现实当中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之始,业主往往都是一盘散沙。为什么业主委员会成立那么难,因为小区的业主大家都分散各地,很多都是购房出租,不在当地居住。这个时候没有公共利益的形成,没有事情的时候没有想到成立业主委员会。当出现维权事项,比如更换物管,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侵害利益才想到要成立一个机构。要更换、要维权才想到业委会,这时业委会的出现其实就变味道了,不像政府当时想要扶持的,作为一个润滑剂,促进社区和谐自治的载体,而是变成一个维权的,与物管公司对抗的组织。这就变味道,背叛初衷了。 |
【主持人】目前在广州社区当中您觉得业委会这个组织存在,对于一个小区的管理工作方面是不是一个比较好的角色呢?彭博士您如何看待这个组织。 |
【彭澎】但无论怎样,现在都是鼓励成立业委会。业委会成立本身就有一些问题,毕竟中国还没有很理智的民族传统。一旦成立业委会成立就面临一个大问题:如何成立、成立之后是否有代表性、成立以后运作是否规范化、如何让业主选举通过正常渠道成立。即便通过正常渠道成立了业委会,但这几个人可能会谋私立,有自己的利益,当出现要改选的时候,另一波人起来,就出现打架现象,这种情况很多小区都有。新的业委会来了,旧的业委会把资金卷款而逃,新的也搞不好。搞业委会干什么?我们搞得好好的,如果专制结果时和谐也不错,因为民主不一定和谐。民主如果和谐是最好的,但是现在有一些地方成立业委会也闹得非常不好。 所以这里面我想怎么办?要么就是强势政府,干脆就不要业委会。政府严格要求管理物业公司,如果管不好就惩罚你,这也是很好。要么就是政府好好扶持业委会成立,要求所有小区都成立业委会,由政府扶持他成立第一个业委会,每一次改选的时候政府监督,好好改选,中国民主就需要政府来扶持的,这是最好。 但现在这几年政府指导业委会的成立都不是特别成功,其实政府也是两难的。理论上政府想帮助小区成立业委会,但或多或少又受到开发商影响,因为他会透过很多关系影响政府态度。所以这个事情就很复杂,背后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问题存在。前不久我们评广东十大和谐社区,看了半天我觉得一种“专制和谐”的社区更多一点,没有业委会,但这种强势的开发商管理得很规范,反而这些小区井井有条,有业委会搞得很好的小区并不多。 我们去荔湾看到有这么一个楼盘,完全由业委会自治,物管都是自己来管,这个确实走得比较远一点,但这种情况很少很少,而且那个楼盘也不是很大,因为现实中很多小区里面还有小区,比如丽江花园这种,就更加复杂了。 还有一个维修资金使用问题。现在楼龄到了10年、20年就涉及一个维修问题,要用钱就更加复杂了。新楼问题比较少,所以跟楼盘性质也有关系。无论怎么样广州出台物业管理办法,通过有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这个方向肯定是对,无论怎么样政府还是要履行职责,把小区搞好。 |
【主持人】但现在对于业委会也有一种观点,就是不一定要成立业委会,这样整个小区物业管理才会好。 |
【主持人】我们今天也邀请到我们雅居蓝湾业主代表。据了解你们小区的纠纷也跟业委会有关,现在请你把你们小区现在遇到问题的原因,还有现在目前所面临一个困扰,简单跟大家介绍一下。 |
【主持人】是新旧物管的纠纷? |
【荆小姐】谈到业委会,我们(业委会中)7个人总结就是两个字——“后悔”。如果知道业委会,新旧物业是这样,物业公司的资质,物业公司素质是这样,我们所有人宁可在家里面看电视也不愿意出来做业委会的事情。我们有一些照片,你们有兴趣可以看看,我们小区最后一批收楼2001年收楼,我是第一批收楼,2009年收楼,到现在你看我们小区是什么样。非常乱,连基本卫生和安保都不能保证。我们当时还不是因为旧物管太差了要炒掉,我们成立业委会是被开发商逼的。 开发商把地面车位卖了,虽然他们没有产权,但是他们以租20年送40年这样的合同把车位让出去。这让我们业主没有办法停车,小区里面又有各种各样的车停在那里。 我们当时就觉得这是明显侵权。小区也有一些律师,他们也觉得这是侵权。我们成立业委会,就是想着有一个主体跟开发商对话,我们几个人出来就是这样出来的。在成立的过程中,有律师说要通过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大会有两种形式。我们小区比较大,如果采用集会式,不可能统一得了时间以及地点。所以我们就采取了书面表决的方式,发选票,前后几个月的时间里挨家挨户上门发。而且我们不止一次上门,5个半月,我走了接近90%的业主家里,这些业主,所有面对面的业主里面,90%以上都不满意,都说赶紧成立业委会。 我们业委会成立以后就没有再一次进行投票表决,大家是否要炒物业,要进行招投标招新物业。我们业委会通过一年时间成立,2011年8月份筹备,2012年12年8月8日成立,后来我们反复跟物管沟通,我们没有想过换物业,我们不懂。但我们看新闻也知道,我们买房子是为了安居,我们走出来也是为了安居目的,不是为了跟他们打仗,我们没有这个勇气、闲心。只要物业马马虎虎过得去,我们都不会换。你做得OK谁愿意折腾。结果呢?这是很少一部分照片,大家没有办法忍受,旧物管要被淘汰。后来出现上面说的问题。 |
【荆小姐】我们方式宣传力度有问题。业委会吧招标新的物管,招标的单价没有升,单价还是维持现在的原价。我们也可以体会到大部分业主还是不愿意升价,做得差不多,成本出来之后,超出了,不够盈利了,到时候再升价还要有一个理由,所以我们当时没有升价。但这个东西还没有来得及贴出来,有人就说我们挪用资金去大吃大喝。还说我们贪污受贿,收了新中标公司的钱。一开始说400万,这是我们贴出来的标的,小区一年管理总价420多万。后来很多人懂了,不可能有贪掉那么多钱,又说我们贪污了30万。小区里面很多老人家,老人家不懂这个东西,他们一看就很气愤,于是26、27号整个小区乱套了,最后能停息下来,就因政府一句话,半个小时搞掂了。 我们自己回想起来,觉得事情的起因就是旧物管策划,煽动的扰乱,问题就是看政府是否愿意解决。你们刚刚说业委会是否有必要成立,我觉得没有必要成立,政府部门只要设立一个部门,哪怕只有一个人,我看这个物业不可能嚣张到这个程度。政府愿意做这个事情就不存在问题,只是是否愿意的问题,是不是都要像我们小区搞得影响很大才出来解决。 |
【主持人】戴教授有什么补充吗?业委会是否有必要成立? |
【程磊】听了那么多各位嘉宾的发言,我补充一下。从长远趋势来看,从目前的需要来看,我觉得业委会成立很有必要,而且各省市的政府,包括广州市政府其实也是有这样一个大前提:扶持业委会的成立。因为像之前各位提到的完全由政府管理,我觉得这不太现实。怎么说呢?政府街道办,还有居委会,人员的素质是一个方面。我们看到居委会、街道办很多有老太太,有退伍的军人也有素质比较高的大学生。但物业管理和小区自治是非常专业的领域,要求他们有比较高的专业素质。这些基层机构虽然由政府管理,但人员数量不够。之前有法律法规规定,居委会和街道办都有这个职责介入业委会成立的指导工作,但为什么后来居委会、街道办没有做到这个职责,甚至对法律强加的职责感到愤愤不平,认为自己工作多了很多呢?在管理小区业委会成立上,他们的人员跟不上,所以我觉得由由政府来做不现实。
在必要出现问题由政府出面进行引导,进行监督,纳入正常的轨道上。像我们业主代表所说,政府在必要的时候还是要管理,不能完全放任不管,关键问题就是业委会政府扶持不仅仅流于形式,要把这个机构扶持起来,要对业委会成员进行培训,增强法律意识,灌输、培训法律专业知识。作为业委会,因为是全体业主的代表,要有责任感,廉洁性也要进行监督。业委会现在很大原因是与业主之间有很大矛盾。业委会成员越权了,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没有作出有效决议,做一些事情没有很好履行自己的职责侵害业主权益。 |
【主持人】孔小姐您作为物业公司代表,您如何看待业主委员会呢?您是否觉得这个组织成立对物业管理起到一定的积极影响呢? |
【孔蕲恩】像楼盘维修资金的问题。在上一年,我们小区也启动了专项维修资金。我们小区没有业委会,但我们物管公司是用了大概前后3个月时间,安排人找业主,让他们来通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我们总共还进行了两次公示,这是我们一个成功案例。
环市西苑有一个楼盘,他们的物业管理费用以前都是一块钱、八毛钱,但我们现在一个保安都需要三千多块钱,社保和公积金都要有,而且他们上24个小时的班,我们还要保三餐。一些楼盘没有广告费用,又地处偏僻,没有商业价值,这费用(指上述的保安身上增加了的费用)需要我们去付出,这是一个问题。
最明显的是,现在开两会,大家都提很多议案,我们开会的时候也去探讨说如何跟业主处理好物管纠纷。我遇到所管区域也有很多业主不交管理费,但我们收费率基本上都是99%。为什么那么高?我们并没有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我们基本上处于有强大的资金去提高这个服务,我们是包干保公摊,这是我们的管理现状。 |
【主持人】彭博士,您如何看待? |
【彭澎】我有一个朋友,他们小区维权都好几年了,现在还没有成立业委会,而且把官司扯到法治办。现在我朋友还跟市委书记一起成为被告了。搞成这样是否和谐?有民主但半天也没有达到目的。对于居民来讲,在市区里面最大诉求就是安居乐业,居住得安全,然后舒适,谁住在小区是要在社区搞民主啊。当然我们可以说社区民主是一个民主基层,都可以,但这是理想境界。如果实现不了搞得大家很对立,一个社区分几派争吵,我觉得也很头疼,一派把钱拐跑了,发动机、抽水机被募捐,那个时候就很麻烦了。现在中国社区绝大部分都有一些这样的问题,买房子时有小桥流水,现在什么都没有。为什么?小桥流水要水费,这很现实。所以我觉得即使成立业委会,没有政府支持,也很难。没有业委会,但政府加强监管物业管理公司,政府到位一样可以管很好,不捣乱。 |
【主持人】物管纠纷的解决是比较麻烦的事情,一个要靠现在或者将来法律法规的健全,这是一个基本,还有一个要靠政府的监督,因为这也是一个很有必要的渠道。除了刚刚所说的业委会,也聊了很多,其实关于物业费这个纠纷也是很多小区里面涉及到。有资料显示,在这样一个物业费相关的纠纷当中,业主败诉率很高,基本上达到9成,因为物业费打官司,通常都会败诉,现在很多人谈及,会把业主归为弱势对象,就像现在消费者一样,在现行法律法规当中物管公司和业主他们关系是不是对等?这是我们现在要讨论第四个问题。 |
【主持人】戴教授您如何看待物业费纠纷是物管纠纷比较常见,但为什么业主败诉率那么高,您如何看待现在这种现象? |
【主持人】最终还是回到如何解决物管纠纷上面,这也是那么多业主和买家关注的问题。那么多问题是不是有一些比较好的解决途径呢?从政府也好,或者是物业管理方面,或者像程律师介绍,很多业主意识上或多或少存在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多方合作减少物管跟业主纠纷。 |
【荆小姐】他们还升级了呢,从三级到二级。 |
【主持人】戴教授意思主要就是激励机制,还有惩罚。 |
【主持人】戴教授主要从政府这一块谈一些解决办法。荆小姐您作为业主,您希望这种事情得到怎样比较妥善的解决,您可以对现在物业公司提一个大方向建议,刚刚政府建议教授也说,你可以补充一点,重点针对现在物业公司如何做,可能会减少到现在业主和物管的纠纷。 【荆小姐】我们业委会我虽然是负责,我不是完全没有一些常识,我们业委会也一个律师,我们也是,我本人以前是医院医生,出来买房子住实在不开心才出来,我们几个人也有博士,学历最低是大专,大专都不是说完全无知做,我们都是按照律师建议一步一步做过来。纠纷怎么产生的?秀才遇到兵,维修资金政府出面,这钱建设局,这钱是否动,一句话就可以澄清,但没有人澄清,这个谣言沸沸扬扬,小区就非常不好,很多事情我们感觉其实就是政府部门只要愿意做这件事情,这个扰乱不会产生,旧物业也不敢那么嚣张,招投标合理合法,新物业为什么不撤,搞那么多事,他资质需要审查,完全受制于政府,为什么会这样?一些事情不说大家也明白,后来事情很大,后来政府半个小时就解决,一场扰乱,几天,从投诉到3月1日上午半个小时就搞掂,作为业主来讲业委会是否成立,在现实世界意识状态下不适合,中国人还没有香港议事水平,我们进入这个业委会组织,只有一个感觉,倒霉,政府完全可以控制,只是他是否要控制,包括约束物业公司,现在的物业公司各种行为都有,在我们家拍门都有,我们在成立过程当中我们贴调幅,我们前面贴后面剪,我们投票第一天公开投票,我们门锁被灌520胶水,政府部门你怎么可以让这些公司升3级,不止我们这个楼盘,这是普遍性行为,我们作为业主感觉,业委会没有必要成立,政府部门负责任,不要跟他们串联好气压老百姓,我们买房交钱,交税,进去之后还这样奔波,受不了。 |
【主持人】彭博士,您最后补充一下,政府物业管理公司跟业主,各自减少物业纠纷各自应该做一些什么事情。 |
【荆小姐】本身主管部门。 |
【主持人】孔小姐,如何比较好解决现在物管纠纷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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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大家也讲到关于政府这一块,现在监管还有包括现在的法律法规,可能要解决这个问题根本途径,刚才说到这个议题背景的时候也说到,在去年广州已经出台一个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草案,这个草案在公布的时候,被很多人说,就存在这种老伤未去又添新疾,比如就提出酬金制,筹备组,现在这个办法也迟迟没有正式推行,解决这个办法对于专业人士来说会比较熟悉,解决业主和物管之间矛盾,这个《办法》会不会有积极意义,能否解决现在在法律法规比较缺乏的问题,能否解决这个问题呢?程律师您如何看待。 |
【程磊】有积极意义,一点就是监事会的成立,这是非常有益的尝试,其他手段也没有这方面明确规定,我觉得广州提出这个东西至少是一个有利常识,是一个突破,业委会选举出来相当一部分,情况也不少,会越权,会侵害业主利益不经业主大会表决就去执行,这个时候谁来监督他,没有监督权利就必然导致腐败,这个时候成立监事会,由监事会,这也是参照公司法,内部一个架构,监事会对公司的股东大会成员进行监督,是借鉴这样一个公司法的构造,这是比较有益尝试,具体如何实施,监事会成员如何选举构成就看具体的实施,细则,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细化,原则性的东西细化,这是例外一个工作,这个提出来是非常大的亮点,对业委会权利监督非常有益处。 |
【戴霞】我看了几点,初衷确实好,你必须要搞一个条例,因为物管确实关系到千家万户,整个社会和谐,他也想了很多办法,针对业委会老是成立不了就由街道办担任组长,也有人反对,这就是敢于什么失去,当组长是否就是干预失去权是不是这样。物业管理条例主要就是管业委会如何成立,物业管理公司两个方面,我们现在我觉得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成立业委会,遇到很多问题,他提出来就是采取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电子投票系统,随着现在发展,很多召集不了,征求意见我们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有一个信息平台,这些政府可以做的,前不久看见美国就有,又开发一个类似于Facebook,现代化管理,在社区当中起到很重要作用,有一种新的网络公司加强社区联合,要引进现代化的工具管理,虽然一个小区大家都不认识,要联合起来确实不容易,有一个这样撇太,这是加入高科技方面是很重要,去年12月份法治办召开一个研讨会,出台之后一些协会什么也提一些建议,觉得很多五东西,你反对但你也要提出建设性意见,政府一提出来您就觉得这个不对,那个不对,本身就需要建设性,这个问题如何才能更好。 |
【主持人】今天也讨论了很多内容,从现在的现象分析,原因造成,包括到后来解决办法,大家都提了很精辟意见和观点,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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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磊】政府毕竟作为管理者,政府要从管理事物中脱离出来,政府提供健全法律法规,向相关规章制度,做一个背景支持,法律支持,提供这方面,做一个大宏观支持,业委会成员的素质不高的情况下,可以扶你一程,扶你一程是什么程度,走多远?可以放手,我就放手小区自治事物肯定由小区自行管理,政府不可能广州那么多小区政府不可能每个小区都管,业委会成立非常必要,这是一个长远趋势,政府只是作为提供健全法制范围,法律法规大环境的建设,提供这方面的背景支持,然后做一个引导,监督,管理,在必要的时候施行宏观管理,细则东西还是业主自己,这是一个大趋势。 |
【程磊】从大方面来讲,物业服务企业还有业主端正各自的角色,之前谈到物业服务企业不要作为管理者,高高在上,我管你,收钱,要改正这种思想,业主也要树立物业服务消费理念,还要换位思考,我之前接触一家很大型的物业公司,一个主管说得很好,我脱下工作服的时候,我晚上也是业主身份,大家都多沟通,相互理解,做好各自事情,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物业服务,提供高水准,优质的服务服务。业主也要履行职责,享受优质服务的时候,不要隐瞒,不要拖延,欠费,大家换位思考站在各自角度思考一下,我觉得可能这样会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