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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9 16:06:11 来源:现代物业杂志社 文章作者:编辑/元慎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3年06期/总第260期
广州再议物业服务费调整程序
2013年5月29日,由广州市法制办、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举办的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立法座谈会召开,13名专家与会,围绕4个焦点问题展开讨论。23名业主、业委会成员旁听。
本次会议是继2012年12月21日广州市法制办召开《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公众座谈会后的第二次专题讨论会,在上一次座谈后形成的办法草案的基础上继续讨论。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有:(一)多轮补选制度是否有利于解决业主委员会选举难的问题,对该制度是否有完善建议(草案第48条);(二)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是否可以继续履行职责(草案第58条);(三)物业服务收费的调整程序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完善建议(草案第67条);(四)对单个业主享有的面积投票权数是否可以进行限制(草案第41条)。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磊、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杨建宏、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等发表了意见。
2012年11月20日,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拟订了《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2年12月21日,广州市法制办公室举行首次公众座谈会。
(连线/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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