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Contact Us联系电话:13728075815(周律师)
13711200626(程律师)
020-87657762
传 真 :020-87671963
电子邮箱:leicheng19778899@126.com
Whitehouse1978@163.com
执业机构: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州越秀区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三座1101-1103室
最新动态
更多>>
热烈祝贺程磊律师代理的金穗雅园物业费调整案件全面胜诉
广州行政诉讼律师网/程磊律师网 www.gzxingzhenglawyer.com
2013年10月,位于广州市海珠区金穗雅园小区的四名业主向海珠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物业服务公司的提价行为无效。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程磊律师接受物业服务公司的委托,迅速收集了470多户业主的征询意见表,税务局的电子发票记账清单(证据近1000页),且在举证期限内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海珠区法院一审认为,物业服务公司的提价符合《物权法》第76条的双重过半数业主同意的规定,且我方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提价行为已经过人数和面积双重过半数业主同意,提价后实际缴费的业主比例已高达70%以上,判令驳回业主的全部诉讼请求。业主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穗中法民五终字第201号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物业服务公司最终胜诉,此案件划下了圆满的记号。在长达近两年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本案的代理人程磊律师工作细致认真,研究了大量的相关类似物业费提价案件,并制定了详细的应诉思路及方案。经过一审、二审激烈的法庭辩论、质证,最终获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效果。物业服务公司领导对程磊律师的代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物业费提价案件的审理较为复杂,涉及到提价的程序、征询意见表的合法性认定。对于征询意见表的真伪如何认定,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此类案件涉及小区内众多业主的切身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整个小区的秩序稳定关系重大。如果提价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则物业服务公司面临着数百户业主要求返还多收物业服务费的追索诉讼,且提价行为被认定无效后物业公司的行为容易引发业主的不信任和不满意,从而影响物业费的收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