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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迈不过建设单位和物业这道坎,业主参与热情不高、组织投票难…… 肇庆大部分业委会 遭遇“难产的烦恼”
广州业主委员会律师网/周滨律师网
2017-04-01 10:27 来源:西江日报 戴福钿
伴随着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成熟发展,众多规模化的小区相继建成,这让为广大住户提供服务的物业应运而生。与此同时,为有效监督物业服务、更好维护自身利益,近年来,小区业主委员会逐渐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多个小区相继踏上成立业主委员会之路。
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记者发现,作为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对话的代表,业主委员会在成立过程中,屡屡遭遇筹备难、候选人产生难、组织业主投票难等困境。
记者走访
业主反映 成立业委会屡次受阻
“物管公司对于小区停车费的定价过高,引起业主的不满。在管理过程中,还屡屡出现各种问题,因此,我们业主提出要成立业委会。”近日,侨兴新都汇业主林小姐向记者爆料称,在小区业主申请成立业委会过程中,遭到到“困难”。
“我们向居委会提交了申请,但得到的答复是,我们与小区物业公司的纠纷较为强烈,建议我们缓后再成立。”林小姐说,为了能让小区顺利成立业委会,近日,该小区多名业主聚集在睦岗街道办事处,就“业主委员会延迟成立”一事表达着不满情绪。
事实上,记者了解到,在小区成立业委会的道路上受阻,是常有之事。“小区清洁卫生、安全等常得不到及时改善,盗窃失窃等现象时有发生,让住户们心生不安。为此,我们都渴望有个业主委员会来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运作。”东湖居业主陈晓如是告诉记者。
但他透露,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业委会成立之事却屡受阻碍。“不是业主难以聚集到一起,就是部分业主不同意,加之其他阻碍因素,我们小区在准备多年后,才得以成立业委会。”
近年来,在城市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下,市内住宅小区星罗棋布。从规模上看,规模小的小区不足100户居民,大的则有几百甚至上千户。新建小区的增多、规模的趋大,加速着小区“服务管家”——物业公司的发展步调。与此同时,为有效监督物业服务、更好维护自身利益,近年来,小区业主委员会逐渐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
记者了解到,按照《肇庆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20%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所属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或者先期开发部分建筑面积50%以上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然而,由于我市新建小区入住率较低,导致多数小区仍未成立业委会。“区内不少楼盘仍处于开发初期,这部分小区由于已交付使用率低,以及开发建筑面积少等因素,并不符合成立标准。”端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梁伟文透露,目前,端州区共有400多个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为120多个,占比约30%。
他认为,在目前肇庆社区建设中,如何进一步健全和加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使其在社区建设中对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城镇管理水平,维护社区稳定等方面起到更积极的作用,已成为市区物业管理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
现状调查 多数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
近年来,在城市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下,市内住宅小区星罗棋布。从规模上看,规模小的小区不足100户居民,大的则有几百甚至上千户。新建小区的增多、规模的趋大,加速着小区“服务管家”——物业公司的发展步调。与此同时,为有效监督物业服务、更好维护自身利益,近年来,小区业主委员会逐渐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
记者了解到,按照《肇庆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20%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所属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或者先期开发部分建筑面积50%以上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然而,由于我市新建小区入住率较低,导致多数小区仍未成立业委会。“区内不少楼盘仍处于开发初期,这部分小区由于已交付使用率低,以及开发建筑面积少等因素,并不符合成立标准。”端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梁伟文透露,目前,端州区共有400多个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为120多个,占比约30%。
他认为,在目前肇庆社区建设中,如何进一步健全和加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使其在社区建设中对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城镇管理水平,维护社区稳定等方面起到更积极的作用,已成为市区物业管理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
专家说法
推进工作有待加强和完善
业委会主要起监督作用,是架设在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一座桥梁。然而,这座桥梁却在成立的过程中屡遇障碍。那么,想办成这件事,到底难在哪里?连日来,记者走访了端州区住建局、多个住宅小区以及社区居委会发现,成立业主委员会普遍面临三大难题:业主委员会筹备难、候选人产生难、组织业主投票难。
据介绍,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第一步是组织业主成立筹备小组,然而,想要迈出这一步,相当困难。成立业委会,首先要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的基本资料,以及已筹集的专项维修基金清册等文件资料,但是,一旦这项工作受到小区开发商以及物业公司的阻碍,将为后期的推进工作带来了诸多麻烦。“如果没有这些资料,则无法核实业主委员会成员以及业主身份。虽然业主可以通过挨家挨户走访来获取相关资料,但这种做法相当耗时。”
“有不少小区的业委会是为了应对小区的矛盾事务而成立的,这实际上背离了业委会设立的初衷,”梁伟文认为,业委会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业主的权利,实现业主自治,而不是为应对社区矛盾不得已而筹建。“若因这个出发点而设,那么,在业委会的成立过程中,就常常会出现随着小区物业争端的顺利解决,业委会成立之路就此搁浅的弊端。”
此外,梁伟文坦言,业主委员会成立难,还与业主自身观念密不可分。“一些小区成立业委会的阻碍更多是出现在小区内部。常见的有业主内部不统一,甚至意见对立,以及对业委会的候选人员持怀疑态度。”此外,他表示,在选举过程中,不排除有业主不在小区居住,抑或是居民不愿参与此事的情况,尤其是在一些大型小区,居民难以聚集到一起,要完成书面投票或者现场投票更是难上加难。
“不了解业委会的义务和职能,以及成立流程和要求,同样是业委会仍未普及的因素,”梁伟文表示,部分市民并不了解有关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宜不闻不问;而小区内那些热心公益事业又懂法的业主因缺乏必要的群众基础而孤掌难鸣。
梁伟文认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过程要顺利推进,需要小区业主、房企、物管公司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多方配合,“业主委员会的推进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编辑: 刘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