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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监管物业,是成立业委会还是物管会?
广州业主委员会律师网/周滨律师网
专著《律师说法:物业管理典型案例评析》
江南晚报
百家号18-05-1909:31
近日,河埒街道协民社区幸福里小区正式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至此,该社区所辖两个商品房小区——水韵金阁和幸福里,均通过物管会而不是业委会的形式来监管物业工作。相关人士认为,这种模式与业委会相比,出发点都是为了让业主享受与物业费相对应的物业服务,只是物管会多了层街道和社区的干预在里头,所以在解决问题时会比较强劲有力,秩序上会维持得更好。
去年已有小区成立物管会,如今优化提升
去年5月,幸福里小区的业主代表来到协民社区,联名申请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胡浩表示,其实业主们成立业委会的目的,主要是要整改小区物业问题、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不过要达到这个目的,不一定非得成立业委会。“我们社区的水韵金阁小区就是很好的例子,他们刚开始也想成立业委会,后来在街道、社区的引导下,成立了物管会。在物管会第一次例会上,对于业主列出的7个大项、35个小项的物业整改问题,物业公司全面答复,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还有三个没解决的小项,物业也给出了解决时间表。”胡浩介绍,经过近一年的运转,水韵金阁小区的物业管理和整体环境得到很大提升,也给周边小区立了一个榜样,因此这次对于幸福里小区,街道和社区把成立业委会的利弊一一分析给业主代表,最后由他们自由选择成立哪一个。业主们在综合考量以后,还是决定成立物管会。
有了水韵金阁的经验,这次幸福里小区在物管会工作上进行了创新和优化。由当律师的业主代表,特意制订物管会的规章制度,明确物管会人员变更的问题,对物管会的参与代表有了制约,同时还制定了财务规范,财务印章由社区保管,将来如果涉及公共收益问题,所有收益均由社区监管。另外,为让其他居民对物管会有所了解,规定所有业主都能来旁听物管会例会。而居民对物业所提意见,也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物管会,胡浩说,提交书面意见不是多此一举,“是为了留下证据归档,以防将来有纠纷发生。比如一楼住户提的意见,结果二楼的反对,再去问一楼时,一楼却不承认了,这样工作就没法开展了。”
成立业委会还是物管会?不妨因地制宜
如果业主对物业管理有诉求,究竟该成立业委会还是物管会?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崔震表示,成立业委会是业主的权利,只要符合条件,街道和社区都会支持。但在情感上,街道、社区更偏向于物管会,因为有了政府的参与,不会出现太出格的问题。他指出,现实中部分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出现了不少问题,“有的业主代表动机不纯,开掉老物业、引进新物业,其中牵涉的猫腻很多”。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在不具备业委会成立条件或条件具备了却反复成立不了的情况下,可以成立物管会暂行职责,通过政府引导和参与来进行多方共治,属于业委会成立前的过渡组织。等条件成熟了,仍然可以成立业委会。“去年的水韵金阁其实是一个尝试,是摸着石头过河”,胡浩说,巧的是,去年6月水韵金阁成立物管会,8月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件就下来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第六条就明确提出:“构建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新机制……鼓励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这条意见也给街道和社区明确了方向、提供了支撑。
旨在为业主提供可参考的行为模式
“引导小区成立物管会其实是社区自加压力”,胡浩表示,社区在其中起到“老娘舅”的作用,目前两个物管会的主任都由他担任,如果居民对他不放心,可以随时反映到上面的监管部门。业委会却没有部门来监管,所以才会出现种种问题。现在,又有一个新点子在他脑海里出现。为了让业主对物管会更放心,未来他打算成立由居民组成的监事会,以监督和规范物管会的工作。“我们的设想是,通过物管会的形式,引导和培养居民的自治能力和协商能力,给他们留下一套可以复制的规章制度。等时机成熟了,就可以让他们去成立业委会了。”(晚报记者 王晶)
解难题需琢磨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中来,是全体业主的传声筒和事务代理人。然而和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两个独立主体,有所交流或纠纷时,作为当事一方,就有其自身视角、立场和局限。加之业委会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缺乏有效监管,所以在实际运作中往往难以避免利益裹挟、内斗纷扰、无所作为等问题,有时自身还要面对业主间的矛盾,又谈何得力监管物业?结果导致“无法真正到业主中去”成了积弊。更何况,业委会的成立还受诸多硬杠子限制。
本报去年8月15日《物管会治理小区见成效 业主们终于有了幸福感》一文中,河埒街道协民社区的水韵金阁,就曾是不符合业委会准入门槛的小区,而且业主与物业矛盾较深。报道介绍社区为此牵头于去年6月成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亮点在于其11名成员来自五方:业主代表占7人,社区、开发商、房管所、片警代表各1人,主任由社居委主任兼任,副主任为小区业主。这样的架构有种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味道。化对峙为会谈,而且是客观公允、兼听兼信式的商议。能让业主的声音成为主流意志,又有社区当家人把关护航。引来了“活水”,打开死结、化解症结自然就进行得顺畅。这说明,关键时刻公权力的积极介入形成了公信力,进而转化为执行力。物管会不仅在业主与物业间架起了桥梁,而且颇具能量,业主深深的郁闷感反转为满满的幸福感就是明证和肯定。
今天这篇报道,则展示了协民社区这一探索的进展和蓝图。社区已不满足于充当调解“娘舅”,而是做起了培育“导师”,物管会的职能也有了进化提升,普惠式推广中新增了幸福里小区范本,其中的成功经验甚至值得不少小区业委会借镜。
好一句“摸着石头过河”,可贵的是,看着手中顽石,起了琢磨之意,真诚雕刻,假以时日,美玉呈现肌理、散发光泽可期。不唯如此,考虑得深远才会认识到,物管会终应成长为业委会,“包揽”不是目的,“放手”才是成功。因为放飞代表对监督点拨的自信,更是对“物”“业”和谐的愿景,是通向小区民主自治理想境界——“我的家园我做主”的必由之路。越来越多规范有序、高效稳健的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经由孵化,出现在锡城各小区时,就是对“琢磨”者煞费苦心的最好回馈。 (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