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Contact Us联系电话:13728075815(周律师)
13711200626(程律师)
020-87657762
传 真 :020-87671963
电子邮箱:leicheng19778899@126.com
Whitehouse1978@163.com
执业机构: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州越秀区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三座1101-1103室
最新动态
更多>>小区停车费说涨就涨?
律师:没有业主大会双过半通过的调价决议无效
广州业主委员会律师网/周滨律师网
发布日期: 2017/01/05 09:09来源: 珠江晚报作者: 陈颖
业主
停车费说涨就涨?
小区业主格小姐称,去年12月中旬,小区物业管理处突然贴出告示称2017年地面停车费将进行调整,每月每台费用由60元调整到100元,为此部分业主表示不能接受。“通告上说经过业主讨论通过,但我们根本没接到有任何开会讨论涨价的通知,究竟是谁参加了,多少人同意这个涨价方案也没有公开。”格小姐认为这样强行涨价的方式完全无法接受。由于担心没车位,一些业主即使觉得不合理也只能无奈续费。
物管
含糊其词不作回应
为了了解该小区业主大会情况,记者2016年12月29日拨打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电话提出采访要求,然而自称是该小区物业负责人的男子却含糊其词。“我们贴了告示,他们(业主)来交钱就表示认同了这个价格。”当记者多次追问该负责人是否召开过业主大会,这个价格调整是如何制订的等细节时,其不断以“不清楚”推脱,又提出请其他“领导”来回答,随后匆匆挂断记者电话,截至发稿,物业管理处也未对相关事宜作出回应。
律师说法
小区业主大会 可决定物管重大事项
针对这一情况,广东运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光仁4日指出,根据《合同法》规定,服务条款的变更必须征得双方意见的一致,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事实性服务合约。而小区调整停车收费属于小区重大事项,根据《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小区的业主大会有决定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职责。其中第23条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没有条例中提到的双过半同意,这样的决议肯定是无效的。此外,物业公司也无权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大会不仅需要公告,业主会上的意见表也必须公开,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需要社区居委会协助组织。这些都是国务院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和《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内容。”朱律师介绍。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