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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暗战业委会:多方利益博弈难破困局
广州业主委员会律师网/周滨律师网
2015-12-24 03:24:47 来源: 信息时报(广州)
信息时报记者 林珊“业主们不齐心。”珠海三灶德威海湾御园业主罗兵(化名)沮丧地说。他和多名业主筹备大半年的业委会选举,在预定时间内投票业主人数和面积均未过半。他表示,筹备过程中遭遇物管抵制他并不意外,但不少业主的临阵倒戈或退出,让他产生强烈的受挫感。而开发商和物管则认为,这几个冒头想成立业委会的业主另有私心,不能代表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记者了解到,作为政府认可的民间自治组织,业委会在现实中常常处于尴尬的境地,珠海有小区业主为了筹备业委会奔走10余年仍无结果。据了解,目前珠海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不到20%。
研究业委会问题多年的珠海知名律师林叔权说,小区业主成立业委会面临“两难”——成立难、运营难,近年来全国各地因成立业委会而引发的业主与物管、开发商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屡见不鲜,甚至有人因此丧命。
业委会的成立,成为业主、开发商和物管的利益博弈。同一屋檐下,他们为什么成了“冤家对头”?
筹备
业主投诉
物管服务问题多多
欲成立业委会受阻“难道我们几个人积极筹备业委会,就一定有私心?就好比彭宇案,因为他搀扶了摔倒的老人,老人就一定是他撞的?”谈到因筹备业委会遭遇的种种非议,一向儒雅的罗兵气愤难平,他语调高亢地问记者:“这是什么逻辑?你不觉得很荒谬吗?”
罗兵所住的海湾御园地处三灶镇金海岸华阳路,是一个去年刚建成的新小区,面积不大,只有几栋楼,266户。近日,一场围绕是否成立业委会的“暗战”正在小区打响。
一边,以罗兵为主的业主积极地为成立业主委员会而奔波;另一边,物管公司也在小区过道张贴告示或通过短信提醒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委员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是海湾御园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行为。我公司不了解筹备组的具体分工,但我公司认为个别业主无权代表筹备组在小区开展不实的动员活动……请谨慎行使投票权。”尽管物管公司强调“并未限制业主投票”,但在罗兵等业主眼中,这实际上就是物管在跟业委会筹备组唱对台戏,阻挠业主投票。
此前,开发商就因为交房时间延误,与业主发生过矛盾。业主们说,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去年5月1日交房,但不少业主的实际交房时间延迟了一个半月,而开发商不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有业主称,入住后他们发现更多的问题:每平方米2.5元的物管费比周边的大楼盘都贵,300元一个月的地下停车场收费也是当地最高的。“我们问了身边的同事朋友,在当地还没有比这更高的。”有业主说。
此外,有业主反映小区服务质量不好。入住的第一个月就有业主被盗,有业主的家具被租户卖掉,安保形同虚设;想把车停放在收费相对较低的露天停车场,结果地面停车场被堵住了……
物管喊冤
收入基本靠物管费
一直都在改进服务
对此,物管处负责人同样一肚苦水。他们回应称,小区部分业主被延期交房确有其事,但这是开发商的问题,而且大部分业主已经获得了补偿,目前只有18名业主不满意,提起诉讼,正在打官司。至于露天停车场被堵,也是开发商做的。物管虽然与开发商是关联企业,但独立核算,只负责为业主提供服务,部分业主因此迁怒物管,让他们觉得很无奈。
该负责人坦言,海湾御园的物管费确实比较高,但这是有原因的。小区规模太小,200多户业主,1.5的容积率,收费面积加上商铺不超过3万平方米。因为规模小,无法像大楼盘通过承接大量公共区域的广告来分摊成本,收入基本只能靠物管费,因此相关管理成本也更高。
“即便是按目前的收费,我们还是在亏损。”该负责人称,小区的物管服务确实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一直在改进,只是有些业主视而不见。
投票
历尽波折
寻求其他业主帮助
几经艰难拿到名册
今年5月,和很多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一样,业主和物管的矛盾终于爆发,罗兵等十几名业主决定牵头成立业委会。他们通过逐一走访、打电话的方式获得20%的业主同意,于今年6月成立业委会筹备组。
接下来,只要召开业主大会,有超过50%的业主投票同意,业委会就算成立了。但这看上去很简单的一步,罗兵等牵头者走了大半年依然没有走完。按照一名不愿具名的业委会筹备人员的说法,“能否成立业委会凶多吉少”。
“小区很多房产是外地人购买的,平时不住这里,要通知他们投票首先需要开发商提供业主名册,才能找到他们的联系方式。”罗兵说,按照《珠海市业主大会规程》第十九条的规定,筹备组有权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含有业主联系方式的名册,开发商应当提供。但该条例却没有说明开发商如果不提供名册将被如何处罚。因为对开发商缺乏约束力,他们每次找开发商,开发商嘴里都说积极配合,但就是不给。
对此,物管处回应,成立业委会是大势所趋,也是业主们的合法权利,物管和开发商都支持配合,没有反对。但至于业主反映的名册问题,开发商什么时候提供有自己的考量。
最后,小区筹备业委会的工作获得政府部门的支持。后者最终绕过开发商,于11月初直接从金湾区房地产登记中心调取了小区业主名册。
难题突至
开发商收回停车场
有业主倒戈或退出
就当罗兵等业主以为业委会成立之期将近,一连串难题接踵而至。
12月9日下午,居委会牵头组织业主、开发商就业委会筹备投票事宜开会,开发商突然提出小区地下停车场6000多平方米的产权属于他们,这令罗兵措手不及。“以前公示小区面积时没有涉及这部分物业的归属,按照《珠海物业管理条例》,成立业委会必须业主和投票面积“双过半”,拥有大量产权的开发商掌握了相当大的话语权。”罗兵说,地下空间加上商铺,开发商只需再找少数业主,就能轻松达到过半面积的要求,这意味着他们即便想尽办法取得半数业主投票也没有用。
而一些业主的临阵倒戈也往罗兵等筹备组成员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前期我们做了很多准备工作,当时估计七成左右的业主都会同意,但这几天不少业主都变卦了,有的打电话委婉地说不能参加投票。”罗兵说,开发商和物管这段时间通过做工作,“策反”了很多业主,也有一些业主因为担心得罪物管,怕惹事而不敢投票。
因为没有达到法定“双过半”的业委会筹备门槛,原定本月20日前结束的投票时间延迟到26日。但对于结果,罗兵不再乐观。
罗兵说,物业服务好不好,改进是不是到位,需要一个机制来监督制约。否则,好或不好,永远都是物管公司自己说了算。
难题
成立难 物管开发商不配合
金湾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业委会成立难的问题确实存在,问题来自多方面。一是小区业主多元化,尤其是老小区,房屋多是业主用来出租的,并不在小区居住。而新的小区中,不少购房者是外地人,要找到他们投票很难;二是成立业委会需要热心公益的业主牵头,但真正愿意花这个时间的业主并不多。
该负责人坦言,业主在成立业委会时,经常会遇到物管或开发商不配合的难题,他们不愿提供业主姓名和联系方式。
该负责人表示,对此珠海市已经作出明确规定,遇到这种情况,政府部门将发函催促。开发商仍不配合的,可以绕过开发商直接从房产登记部门提取业主名册。按照珠海市现有规定,住建部门在业委会成立过程中主要承担指导、监督、管理的工作,只要有业主来咨询,该部门都会积极配合,提供协助。据悉,目前当地已将业主大会筹备的每一个步骤制作成详细的流程图,哪些环节涉及哪个部门一目了然,当地之前还给多个小区业主举行过此类培训。
但也有物管发出不同的声音。去年12月,珠海一家知名物业公司负责人在《珠海业主大会规程》修订听证会上表示,不少小区成立业委会就是想“炒掉”现有的物管,而不是真正为了解决问题。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业委会的参与者与物管不停“掐架”造成很多矛盾。
银石雅园业委会主任刘本高则感叹,小区2004年成立,2800多住户,经过9年漫漫长路,经热心业主自发筹备、开会到凌晨、筹备工作费用、与物业公司“斗智斗勇”,但业委会始终就是成立不了。直至2013年媒体介入报道并引起政府部门、人大代表关注后,业委会才得以成立。他感叹,成立业委会,个中辛酸一言难尽。
运作难 刚成立便卷入纠纷
另一方面,业委会成立后也并非一劳永逸,珠海有些小区业委会刚成立就掉进了纠纷的泥潭。
“除了成立难,业委会运作更难,不是说成立了业委会,小区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林叔权说,由于关乎利益,旧物管势必会对业委会的监管产生抵触,有些老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会带来一些新问题。
2014年,珠海金鸿利嘉阁小区业主因不满物管收费、安全、卫生等问题,成立业委会并选聘了一家新物管。但旧物管迟迟不走,业主与物管公司人员为此多次发生纠纷,闹得不可开交。
三灶富海名苑,旧物管“被炒”,新物管进不来,出现一个小区两个物管公司的尴尬局面。小区一些业主坦言,最开始物管服务还可以,因为一些业主不交物管费,要炒掉物管,服务越来越差,问题越来越多,陷入了恶性循环。
也有物管选择用法律手段回击业委会的“解聘”。2013年成立业委会的香洲区新加坡花园去年决定炒掉旧物管,但旧物管拒绝交接并将业委会告上法庭。直到今年2月,珠海市中院二审驳回物管公司起诉才算为这起纠纷画上句号。但林叔权说,有时候即便业主胜诉,若旧物管执意不走,业主还得申请强制执行,继续走法律途径耗时间,其间小区管理难以保障,不少原本支持业委会的业主因为看见矛盾太激烈,可能会选择敬而远之,加剧小区自治管理的难度。
调查
“成立难”由来已久
业主奔波十年无果
业委会成立难的问题由来已久。记者采访发现,珠海一些小区为了成立业委会,耗费五六年甚至10余年的案例比比皆是。
位于拱北的新丰综合楼,多名业主因不满物管服务,自2007年开始筹备业委会,但至今未能成功。业主马先生说,每一次筹备业委会,物管都会想方设法阻挠,或设置障碍或分化业主,导致业委会始终成立不起来。
法院判决资料显示,2007年新丰综合楼第一次筹备业委会,当时已经进入最后一步,即投票阶段,但物管随后将支持成立业委会的街道办和居委会告上法庭。“一审、二审,物管都败诉了,但已经过了一年多。”受业主委托负责协助筹建业委会的一名朱姓律师说,刚开始打官司,居委会说要等法院判决后再投票,成立业委会的事情就此搁置。官司打完了,业主再进行筹备,因为已经过了一年,原来的手续都作废了。“原来的业主来自各地,要把他们找到并非易事。”
马先生说,业主们后来数度想成立业委会,但都失败了。去年大家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训,打算先发制人,去年1月起诉了物管,质疑物管阻挠业委会成立,希望由法院通过审判的形式,先将小区的物业管理权交给占大厦三分之二面积的业主代表暂管。但开了一次庭,物管主动给居委会提交业委会的申请资料,说他们已经在积极筹备业委会,官司因此中止。“后来业委会筹备的事情又没了动静。我们要成立业委会,物管起诉我们;我们起诉物管,他们又说正在成立业委会,分明是在拖我们。”
花费时间更长的珠海海怡湾畔小区,业主们早在2004年就开始筹备业委会,但前后历经10年,三次筹备都因为投票人数未过半而无法成立。
今年2月召开的珠海两会上,民革珠海市委员会指出,特区建立初期,珠海市的物业公司一般是开发商在房子销售到1/3或1/2时由开发商指定。因为缺乏监督,物业管理质量下降,业主多有抱怨。在提案中,民革珠海市委员会表示,“珠海的小区向两极分化,且越来越严重,管理差的小区出现很多社会问题。目前珠海大多数小区内部,物管与业主成了敌对矛盾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