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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律师说法:物业管理典型案例评析》
2017-08-21 01:41:09 来源: 华商报(西安)
开发商不提供资料、物业刁难、街办不积极……
究竟是谁在设坎阻挠业委会成立
评论:2/3小区业委会筹备进展缓慢,说明了啥
2017年1月1日,新修订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从条例提交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到通过并实施,华商报一直在持续关注,启动了“用好新条例,管好咱的家”系列报道,30名公益律师对接36个小区指导业委会的成立,目前已有2个小区成立业委会、10个小区成立筹备组。与此同时,还有2/3的小区因为种种原因,业委会筹备工作仍进展缓慢。
经过大半年不懈地推动和努力,已经有2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10个小区成立了筹备组,坦率地说,这样的成绩“不及去年到华商报报名要求成立业主大会156个小区的十分之一”。
业委会,作为业主“自己的组织”,可以更好地维护业主的共同合法权益,这正是要成立业委会的价值和意义所在。然而,就全国范围内而言,业委会成立难,却也是不争的事实。因而,这项法律赋予每个小区业主的基本权利,在不少地方实际上普遍落空了。
所以,若是熟知业委会成立难这一现状的话,面对12家成立业委会或者筹备组的现实,或许,看到的更多是伴随着新修订的物管条例实施所带来的一些变化和进步吧,他们更感兴趣的可能还在于探究和发现克服阻力、解决困难的办法和路径。
据报道,那些业委会迟迟无法成立的小区,陷入困境的原因不尽相同,有遭遇暴力阻挠的,有被人威胁恐吓的,有被钱困住的,有资质不被认可的,还有选举失败的……总之,新修订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业委会的成立依然遭遇了种种阻力,正等待着如何破题。
某种意义上,从报名的150来个小区中筛选出来的36个小区,本身也肩负着“探路者”和“样本打造者”的角色——业主要求成立业委会的意愿和热情都比较高,如今出现成立难,问题多出在开发商不提供资料、物业刁难、街办不积极等棘手问题上,这更多反映出新物管条例实施后,业委会成立过程中在机制、程序和流程上的困扰和羁绊。
综合媒体近期的相关报道,有几个细节值得注意:一个是,“力争到2017年底,西安市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数,从2016年的261个提高到522个,覆盖率由11%提升至20%”;另一个是,今年年内出台《西安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解决业主大会成立难的政策指导问题;还有一个是,《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也正在制订当中。
或许,年底覆盖率由11%提升至20%的“小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当然取决于众多主客观因素,但应该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没有指导规则和实施细则的及时补漏,恐怕不敢盲目乐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