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Contact Us联系电话:13728075815(周律师)
13711200626(程律师)
020-87657762
传 真 :020-87671963
电子邮箱:leicheng19778899@126.com
Whitehouse1978@163.com
执业机构: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州越秀区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三座1101-1103室
最新动态
更多>>
蓝庭公寓业主急盼成立业主委员会
广州业主委员会律师网/周滨律师网
www.zhoubinlawyer.com
专著:《律师说法:物业管理典型案例评析》
时间:2017-10-27
16:53:00 来源:天津网 作者:吴蝶 责任编辑:顾梦虹
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吴蝶 即时播报 近日,市民林先生向网上帮办反映,所在的小区已经交付很长时间,但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遇到问题和物业沟通不畅,给生活造成很多不便,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解决此问题。
据林先生介绍,他是蓝庭公寓的一名业主。小区于2013年7月陆续交房至今4年有余,入住率已过50%。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成立业委会的条件,但至今未成立。尽快成立业委会,监督物业工作成了林先生的“头等大事”。
林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年初小区业主开始自发组织业委会筹建。物业方面以业主信息保密为由,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业主只能自发入户收集信息,但业主信息递交东丽区新立街道后,被街道以“业主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为名多次退回,建立业委会的申请至今没有落实。
记者联系到负责该小区的汇喆物业负责人王经理,“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方面知道并且支持,但不能透露业主的相关信息,这是我们工作的基本要求。”王经理也明确表示,“物业方面不会主动牵头成立业委会。”
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已交付使用的新建物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一)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五十以上;(二)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到二年以上。
对于业主林先生的疑问,东丽区新立街办事处负责社区物业工作的邸女士告诉记者,负责各社区成立业委会的物管员已经分派,了解情况后告知记者目前蓝庭公寓一期正在入户调研阶段。
记者又联系到负责蓝庭公寓组建业委会的物管员孙女士,孙女士向记者介绍,蓝庭公寓属商住房,分为一期和二期。目前一期正在入户阶段,二期尚未启动。“一期有近2000户,其中近百户为无名住房,还有很多租户及办公性质的房屋,但成立业委会需要产权人参与调研投票。”孙女士称“很多租户不理解,他们并不能代表业主来投票,所以入户阶段遇到一些困难。”
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天津市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相关规定,如果入户选票超过1/2,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等;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等予以公布后,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负责业委会筹建的孙女士表示,“就目前情况看,蓝庭公寓能顺利成立业委会有一定困难。但我们也一定会尽力推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