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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郑州一小区俩物业 业主有点烦:物业费该交给谁?
广州业主委员会律师网/周滨律师网
专著《律师说法:物业管理典型案例评析》
中国质量万里行关注2020-06-15 12:37
文/大河网
事发方圆创世小区。
“老物业不走,新物业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给我们生活造成不便。”这几天,家住郑州方圆创世小区有业主反映,他们小区目前两个物业公司,本以为物业多了会方便些,但结果却很让他们有点烦,单元楼瓷砖坏了无人维修,接下来的物业费又该交给谁?
12号楼墙体瓷砖和地板砖多处损坏。
方圆创世小区位于管城区陇海东路和紫荆山路交叉口附近,业主豪杰(化名)原本生活很平静,每天上班前送孩子上学,家、学校、单位三点一线,但这一份平静很快却被打破了。
豪杰介绍,目前他所在小区有两个物业,老物业郑州天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伦物业”),是开发商移交时安排的前期物业,还有一个新物业是小区业委会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的物业,叫郑州市万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嘉物业”)。
另有业主表示,此前,5月31日新物业人员进驻时老物业不让进,双方发生了口角,甚至有肢体冲突。
为何万嘉物业至今才进行交接进驻?
据知情者透露,老物业认为程序不合法,此后又重新启动了新老物业的交接程序,一直拖到现在。
“这让我们业主有点尴尬,本以为物业多了会方便,谁知很多时候却很无奈。”业主们表示,他们小区老物业不作为,12号楼一层电梯旁边的墙壁瓷砖和地板砖都损坏很长时间了,反映多次,也一直没有人员维修。
老物业不撤离也拒不交接,新物业很多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导致业主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此外,物业费到底该交给谁?他们也不得而知。
[调查]新、老物业“互掐”,展开“拉锯战”
6月12日上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来到了方圆创世小区探访,小区大门口处有两名保安在值班。
一名保安服上写着天伦物业,另一名则没有。
“你是新物业还是老物业?”记者询问其中一名衣服上没写名称的保安人员,“我俩是一班岗。”对方没有正面回应。问及新老物业之事,两名保安均不愿多谈。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老物业天伦物业办公地,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目前正常服务,因为业主的报修等都会联系他们,至于其他方面的情况她不清楚,具体可咨询一下公司。
按照上述工作人员提供的号码,记者多次拨打物业负责人办公电话均无法接通。
万嘉物业负责人张先生称,小区业委会进行公开招投标,他们中标了,老物业拒不撤离,后来辖区办事处介入调解。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新的条例出台后,业委会备案主体发生变更,原先在房管局,现在办事处变更。”张先生告诉记者,今年4月份,业委会通知他们继续履行合同,可5月31日组织人员进驻时,老物业拒不撤离,他们也没办法,还好现在办事处也在积极协调。
目前,他们物业已经进驻一部分,巡逻等工作能够正常开展,由于设备设施、业主资料都在老物业手里,现在还没有交接完毕,导致其他工作无法开展。
虽然部分业主支持新物业进驻,不过,记者在该小区走访中发现,也有部分业主认为老物业熟悉,没必要再进行更换。
[进展]社区介入,对双方进行调解
关于此事,陇新社区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双方提出的诉求都超出了社区范围,且还牵涉到交接诸多问题。
他解释,老物业认为业委会、新物业竞标、换届环节流程不规范,他们不应该走;新物业觉得合同签了老物业就应该撤离。目前社区已经介入,对双方正在协调。“如果协调不了的话,建议大家走法律途径。”
记者查阅《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明文规定,业主大会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被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并在约定的时间撤出物业管理区域。
此外,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罚款。原物业服务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自规定时间届满次日起对其处以每日一万元罚款。
对此,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赵钰涛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服务关系的凭据,如果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的合同终止或者解除,老物业公司应当及时撤场,并办理相关技术资料和设备的交接。
赵律师表示,如果新物业合法入驻后,老物业不撤场不配合交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限期撤离并办理交接,如有损失可一并主张要求赔偿。新物业公司也可向主管部门投诉,要求对老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