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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滨河新城小区遇难题 物业主管部门已介入
广州业主委员会律师网/周滨律师网
2017-02-17 11:35:13 来源:燕赵晚报
近段时间,省会桥西区滨河新城小区出现了这样一个怪现象,新老物业在小区并存已有两个多月。其实,早在去年12月,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就贴出通知,告知已经聘请了新物业,新的物业服务合同自2017年1月1日生效,然而,新合同签订至今,老物业仍“按兵不动”,未与业委会做交接工作,“老物业不撤离,我们新物业难入驻,这可怎么办?”2月15日,石家庄滨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河物业”)法人代表董富元给本报打来求助电话。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
□文/图 燕赵晚报记者 杜慧 通讯员 祁鹏程
现状
老物业仍在“服务” 新物业难“上岗”
位于南二环外滨河路上的滨河新城小区分为北区和南区,有多层住宅楼42栋1836户居民。采访时,有居民告诉记者,滨河新城自上世纪90年代末建成后,居民们陆续装修入住,入住时,小区就是前期物业——银海物业提供服务,多年来从未改变,直到小区成立了第一届业委会。
2月15日11时许,记者看到,小区秩序井然,大门口设置有升降杆,车辆刷卡进出。此时,门卫处有人值班,小区里也不时看到有保安巡逻。在大门南侧入口处,张贴有一则物业费收费通知:“物业公司自即日起开始收取2017年度物业费,请业主朋友们抓紧时间缴费。”落款为银海物业,时间为2017年2月4日。
在小区里,记者还看到了一份由小区业委会和滨河物业联合张贴的《通知》,大意是:“2017年业委会已和滨河物业签订了2年的服务合同,并于2017年1月1日通知银海物业停止在小区的任何服务。该公司在小区里收取2017年的物业服务费是不正当行为,望广大业主不要向银海物业交2017年物业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看到这样两则通知,不少业主都感到“不知所措”。
采访时,有3号楼的业主指着楼前绿化带里随处可见的垃圾,无奈地对记者说:“其实,我们对老物业的服务不太满意,新物业能否为大家服务好,也是未知数。”
探因
业委会:缘何选聘新物业?
记者采访时获悉,滨河新城小区之所以成立业委会,与业主对老物业服务不太满意密不可分。据悉,小区第一届业委会于2015年10月13日开始筹备,在辖区住房局、街道办和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经过层层选举,于2016年2月1日正式成立。
2月15日中午,在小区业委会办公室,第一届业委会主任程少芳向记者出示了两份公告,证实该业委会的合法性。一份为桥西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于2016年2月29日张贴的《滨河新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大意为“桥西区滨河新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你提交的备案资料收悉,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给予你会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备案,本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时间2016年2月1日等。”另一份为红旗街道办事处物业科于2016年3月4日在小区张贴的《公告》,大意为“滨河新城小区广大业主:桥西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已依照程序,对滨河新城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给予备案”,并公示了成立时间与5位成员。
据悉,小区业委会成立后于2016年9月27日开始公开选聘物业公司。缘何解聘老物业?程少芳向记者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他说,银海物业为前期物业,从入驻至今,物业费都是0.4元/平方米,原本业主与物业相处还算融洽,直到2015年10月,小区物业突然在南区和北区之间又增设了一个门禁,并要向南区业主收取每年1000元的停车管理费,引起了一些业主的不满,“这是导火索,物业日常服务也差强人意。”小区一些热心业主才开始筹备业委会,准备通过这一途径为全体业主维权。没想到的是,在业委会筹备选举期间,银海物业开始“罢工”,导致双方矛盾加剧,为此,业委会成立后,想要重新选聘新物业,更好地为小区全体业主服务。
最终经过招投标方式,滨河物业胜出,双方签订了2年的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自2017年1月1日生效。
老物业:我们为何不交接?
程少芳说,业委会曾找过银海物业负责人,要求其按流程办理交接手续,并书面通知对方自今年1月1日起停止小区一切活动。可截至昨日,银海公司仍在小区服务,并张贴通知要收取业主2017年的物业费。
采访时,程少芳提供给记者一则通知,大意为“近期,滨河新城小区居民反映银海物业暂停小区物业服务后,形成治安秩序混乱、无路灯、无门卫、无卫生清扫的现状,并强烈要求在春节前恢复物业管理和服务,为满足广大业主请求,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就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公告如下:自2016年2月1日起,银海物业全面恢复滨河新城小区的物业服务;请广大业主无需再向非正规物业人员缴纳物业相关费用。”落款为红旗街道办事处物业科、汇丰路社区居委会、石家庄市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
“这个通知说要银海物业全面恢复滨河新城小区的物业服务,并没有时间规定。此外,银海物业也曾表示可以撤离小区,但要支付公共设施建设费,诸如他们投资建设公共车棚、安装监控设施的费用。” 程少芳说,双方协商未果,新物业至今未办理交接手续。
事实真是如此?2月1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银海物业负责人吕经理,他告诉记者,他们质疑小区业委会的选举过程,此外,业委会成立的目的就是炒掉老物业,虽然他承认物业服务中存在瑕疵,但该公司还是积极为业主提供服务的。就尚未交接事宜,他说,截至目前,只有业委会单方提出办理交接手续,并未有相关主管部门介入,就很多问题,很难达成共识。
新物业:老物业不走,我们咋上岗?
记者看到,滨河物业的办公地点就位于小区4号楼2单元的一套民宅内,单元楼外还挂有滨河物业公司的牌子。
采访时,记者获悉,这套民宅还是滨河物业法人代表董富元的家。董富元告诉记者,该公司是他和小区其他三位业主于2016年5月31日成立的,并给记者出示了该公司取得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和机构信用代码证。“我们和其他物业不同,我们就是小区业主,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为小区服务。”他们也承诺接管小区后,物业费仍为0.4元/平方米,会对小区进行重新规划,暂时不收取停车服务费,“我们服装、人员都准备好了,就等着上岗呢。可老物业不交接,我们也无法正常开始服务,真是发愁呀!”
董富元说,小区业委会曾与银海物业进行协商,“对方表示可以撤离,但需给他们小区公共设施的补偿费。”不过,他们并不认可这笔所谓的公共设施补偿费,因为这笔费用应该包含在物业收取的物业费中,另外,银海物业也从未公示过小区公共部位的收益。
纵深
公共部位收益归“业代会”说了算
采访时,程少芳告诉记者,除了小区物业费外,小区还有不少公共部位的收益,诸如室外广告、小区综合楼附近的停车场、公共车棚、以及小区商业门脸租金等。在业委会未成立之前,这些收入物业从未公示过。
小区里这些公共区域的收益到底归谁管?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小区公共区域收益分配问题,也应由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业委会不具备收费权,不能直接管理小区公共区域的收益,诸如室外广告、商业门脸、小区停车场、公共车棚等。这部分费用物业可以收取,但分配权在业主代表大会手中。
采访时,银海物业吕经理表示针对这些年的小区公共收益,他们可以进行公示、核算。
进展
物业主管部门正介入调查
针对滨河新城的现状——老物业不交接,新物业难入驻,采访时,记者获悉,辖区住房部门、街道办、居委会都曾介入积极协调。
16日上午,记者就此事还联系到了桥西区住房保障局物业科一位刘姓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滨河新城的业委会是在他们的指导和监督下成立的,且已经给予备案。然而,去年年底,有业主对小区业委会成立的流程和选票产生质疑,他们正在进行调查,待调查结束,会协调解决新老物业交接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