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Contact Us联系电话:13728075815(周律师)
13711200626(程律师)
020-87657762
传 真 :020-87671963
电子邮箱:leicheng19778899@126.com
Whitehouse1978@163.com
执业机构: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州越秀区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三座1101-1103室
最新动态
更多>>- 2017-2-12物业合同到期后仍服务业主也不得免费享受
- 2017-2-12如何从物业手中拿回“家当” 温州的业主学一学
- 2017-2-12成立业委会到底动了谁的蛋糕
- 2017-2-12沪较规范业委会仅占15%,代表建议小区公共收益作补充维修资金
- 2017-2-12深圳1号议案聚焦物管条例
- 2017-2-12物业管理立法连续两年成为代表关注热点
- 2017-1-28物业交接风波不断 我们需要怎样的业委会?
- 2017-1-28上海1400小区未成立业委会,物业管理难题怎么破
- 2017-1-28在深圳成立业主委员会 这些事项应当知道
- 2017-1-28东莞业委会依然较少 业主自治前路漫长
- 2017-1-28业委会“难产” 多地小区物业纠纷进入高发期
- 2017-1-28业委会难成立 “管家”聘不来
- 2017-1-28暗战业委会:多方利益博弈难破困局
- 2017-1-28昆明小区公共车位收费无监管制度 成立业委会有必要
- 2017-1-28成立业主委员会犯难 施州大厦业主状告两家单位维权
- 2017-1-28业委会成立难 全国都普遍
- 2017-1-28小区前物业告业委会,两次都输了
- 2017-1-28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 2017-1-27选聘、解聘物业企业不得“授权”业主委员会行使
- 2017-1-27选聘和解聘物业公司需要召开业主大会
- 2017-1-27业委会开除物业 法院:解聘选聘物业必须业主大会同意
- 2017-1-27越权解聘物业企业 小区业委会败诉
- 2017-1-27业主委员会想解聘物业却因认定程序违法被解散
- 2017-1-27业委会解聘物业公司纠纷案入选2016十大典型案例
- 2017-1-27北郊风景御园车位涨价引发成立业委会 盼律师团指导
- 2017-1-27业委会选聘后旧物业应办移交手续
- 2017-1-26物业管理区域不明备案应予撤销